免于处罚占比超98% 青岛海关持续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图)

2026-02-09
  图为:海关关员在企业调研主动披露需求 石万里/摄   近日,某企业向青岛海关所属日照海关提交了《主动披露报告表》。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其在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核销过程中,发现手册执行数据与海关备案存在差异。   主动披露办理专岗的海关关员从材料中迅速捕捉到“高级认证企业”这个关键信息。对于这些海关信用的“优等生”而言,任何差错都可能触发信用降级的连锁反应。经综合研判,日照海关认定其适用主动披露政策,最终依法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我们因内部单证流转疏忽导致核销手册数据错误,在自查发现后第一时间申请披露。”该企业负责人事后表示,“主动披露政策不仅帮我们避免了损失,更重要的是保住了公司的诚信招牌和长远发展利益。”   主动披露政策鼓励进出口企业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后,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海关经认定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这一政策精准诠释了“守法容错”“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旨在推动监管模式从“以罚为主”向“防治结合、重在引导”转变,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压舱石”和“安全阀”。   青岛某公司也享受到了主动披露政策带来的利好。近日,该公司向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提交主动披露报告,披露其进口设备漏报特许权使用费及部分商品税号申报不实问题。经核实,黄岛海关根据主动披露相关政策对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减免税款滞纳金53万元。   “我们在去年的海关政策宣讲会上了解到,主动披露新政鼓励企业自查自纠。”该公司关务负责人李女士表示,“海关还为我们提供了一站式政策辅导与办理协助,整个过程既高效又透明。”   政策生命力的持续焕发,源于其不断的优化与完善。2025年10月,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主动披露政策进行“升级”。新政延长了涉税违规行为的免罚时限,并进一步放宽了对部分程序性、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置标准,为更多诚信守法企业提供了容错纠错、轻装上阵的广阔空间。新政释放的红利,很快在另一家民营企业身上得到印证。   某民营企业自查发现其进口的大宗散货因误报境内运输费用,造成少缴税款。企业发现问题后,立即向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报告,表示愿意就影响税款征收接受处罚,并在处罚后及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烟台海关关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向该企业宣讲新公告的变化。经研判后,海关认为该企业情况可以适用主动披露政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指导企业完成了规范整改。   “新政策延长的这六个月,对我们来说太宝贵了。”企业负责人事后感慨,“它让我们感到合规经营中偶发的无心之失,能得到更具包容性的处理,这实实在在地降低了我们的后续经营风险和资金压力。”   从“事后查处”到“事前预防”,从“企业被动接受管理”到“主动加强自律”,主动披露政策正推动构建海关与市场主体的新型亲清关系。   “特别是新公告实施后,政策覆盖面更广、惠及度更深。其核心就是通过制度设计,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正向激励企业内生合规动力。”青岛海关稽查处处长孙功勋表示,海关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企业需求对接,确保惠企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既守护高级认证企业的“金字招牌”,也呵护中小微企业的成长活力,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2025年,青岛海关共办结主动披露作业377起,免于处罚372起,同比分别增长21.69%、25.09%,免于处罚占比超98%。(罗峰、李维钦、陈雪廷、贺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