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关查获夹藏出口危险货物300千克(图)

2025-07-03
 图为:海关查获三氟甲磺酸酐 王博/摄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威海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夹藏危险货物三氟甲磺酸酐6桶,共计300千克。   现场关员在对1票申报品名为“小储物包、头枕”等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中夹藏6个桶装液体,均使用特制金属桶和普通木箱组合包装,外包装标签上仅有规格、重量等信息,共计300千克。经取样鉴定,该夹藏货物实际为三氟甲磺酸酐,属于8类危险货物,正式运输名称为有机酸性腐蚀性液体,具有强酸性、易挥发等危险特性,应使用Ⅱ类及以上的危险货物包装。经查,企业无法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涉嫌使用未经鉴定的包装容器出口危险货物逃避监管。目前,该关已依法暂扣相关货物,待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王博、董中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