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5号
2019-06-1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产业部关于马来西亚冷冻榴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马来西亚冷冻榴莲进口。具体要求可在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查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30日
选择了鸿诚 就选择了远离烦恼
Copyright © 2025~2030 烟台鸿诚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鲁ICP备0750286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