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首次以“批次检验(检疫)”模式 出口新鲜水果(图)

2025-01-23
图为:海关关员对出境保鲜苹果进行批次检验 李林/摄 1月13日,经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关员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栖霞德丰食品有限公司的117吨苹果采取“批次检验(检疫)”模式放行,乘船出口国外。   这是海关总署开展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次以“批次检验(检疫)”模式验放出口的新鲜水果。   “此前,企业出口保鲜水果向属地海关申报后,被海关布控抽中的,需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检查是否携带病虫、杂草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取样送检农残和重金属项目,经产地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后方能放行出证。”青岛海关稽查处副处长姜宗刚介绍。新模式下,海关对“批次查检单元”首批申报出口的新鲜水果实施100%现场检验检疫,如布控指令要求取样送检,按规定程序实施取样作业。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对企业后续申报的同一“批次查检单元”产品命中现场检查指令的情况,采取审核相关单证的方式实施验证,不再实施现场检查,大幅提高监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批次检验(检疫)”模式是针对出口农食产品的一种监管模式,对于出口新鲜水果经首次检验检疫合格后,检验周期内企业后续申报的同一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同一基地原料、同一产季、同一生产工艺及质控体系、同一检验标准/检疫要求条件下生产的同一个“批次查检单元”的产品,由海关实施单证验证或单证分证审核,不再实施现场检验,实现企业即报、即验、即放,有效解决企业货物积压等一系列问题,大幅度减少现场查检频次。   烟台海关作为青岛关区首批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试点海关之一,积极向辖区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根据企业需求、企业信用、产品出口国家、企业管理水平及软硬件条件等进行风险评估,选取栖霞德丰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全国首批试点企业并在出境保鲜水果产品领域开展试点。   “‘批次检验(检疫)’模式改革大大缩短了检验周期,提升了产品出口速度,对我们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帮助很大。”栖霞德丰食品有限公司经理杜永斌介绍,据估算,新模式下平均每批次出口货物可减少3—4天检验时间,明显降低船舶因等待检验而滞期的风险,从而节省滞期费用。   下一步,青岛海关将深入推进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以智慧海关建设赋能业务改革,做到“管得住、放得开、通得快”,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张成敏、倪鹏、蔡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