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关查获“三无”减肥产品590粒(图)

2026-06-02
  图为:烟台海关查获“三无”减肥产品 许艳/摄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在空港旅检渠道查获违规携带进境“三无”减肥产品590粒。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航班实施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托运行李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开箱查验,查获用透明塑料袋简易封装的彩色颗粒状产品,且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共计590粒。据旅客自述这些产品用于减肥。经现场快速检测,这批“三无”减肥产品呈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甲基安非他明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强效兴奋剂,具有成瘾性,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长期服用此类减肥产品会产生药物依赖,严重危害身心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旅客未能提供相关准许证。目前,海关已依法对上述产品予以暂扣处理。(鞠学勇/文)